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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延长《上海市市级宣传文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《上海市文化事业建设费使用管理办法》文件有效期的通知

2019-04-2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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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延长《上海市市级宣传文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《上海市文化事业建设费使用管理办法》文件有效期的通知

是否有效: | 索取号: AB1200000-2019-157

内容描述:通知延长《上海市市级宣传文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《上海市文化事业建设费使用管理办法》文件有效期。

各市级文化单位、各区县宣传部、财政局、文化(文旅)局:

上海市财政局、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联合印发的 《上海市市级宣传文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(沪财教〔2014〕34号) 和 《上海市文化事业建设费使用管理办法》(沪财教〔2014〕33号),经评估需继续实施,其有效期延长至2024年4月30日。

上海市财政局

中国共产党上海市委员会宣传部

2019年4月26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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